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21日 记者:姜欣欣(金融时报) 本期做客嘉宾:中央财经大学民泰金融研究所所长 史建平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正在引起各方的广泛关注。融资困难使许多中小企业与发展良机擦肩而过,资金匮乏已成为困扰其发展的重要制约。改变这一现状不仅需要政府改变相关政策,也需要中小企业自身的改革完善,更需要数量众多的中小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今天,中央财经大学校长助理、民泰金融研究所所长史建平到访“首席观点”栏目,就此提出一些个人思考和看法。他认为,认真总结国内外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是一项十分迫切也很有意义的工作,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银校合作创办研究机构共同推动中小企业金融发展
记者:近日,一家专门研究中小企业金融问题的学术机构——中央财经大学民泰金融研究所正式成立。作为机构负责人,您能否介绍一下该所的研究定位是如何确立的?
史建平:研究所定位于专门研究中小企业金融问题确实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中小企业总数约在1000万家左右,在数量上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了全国55%以上的GDP,提供了75%的全国城镇就业岗位。这些充分说明中小企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具有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的特点,已经成为我国创新的主体。
但是近几年,中小企业面临问题很大,融资困难使许多中小企业与发展良机擦肩而过,资金匮乏已成为困扰其发展的重要制约。据统计,我国80%的中小企业缺乏资金,30%的中小企业资金十分紧张,资金瓶颈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果这个问题不得到解决,中小企业将难以持续快速发展,甚至会直接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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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的成立,就是针对当前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一些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成功实践的研究,总结国内外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在理论上加以归纳和完善,最终使这些经验得到推广,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同时,研究所也将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金融的理论和应用研究,揭示中小企业金融运行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中小企业金融风险识别、度量和控制,以及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扶持的方法,促进中小企业金融的健康发展。 记者:中央财经大学民泰金融研究所是由金融院校与金融机构合作创办的,您认为这种银校合作模式对于促进中小企业金融研究有何特别的推动作用?史建平:银校共同关注中小企业金融问题,合力创办专门学术机构确实是一种新的合作研究模式。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的前身是1988年5月成立的温岭市城市信用社,坐落在我国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台州市。2006年8月1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城市信用社改建为商业银行(简称民泰银行)。 二十年来,民泰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服务中小、服务居民”的市场定位,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支持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经过不断实践与探索,在小企业金融服务上做出了一些特色。他们通过丰富产品、下放权限、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存贷挂钩、灵活担保、跟踪服务、风险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了一套效率高、管控严、风险小的小企业信贷服务模式,全行小企业贷款户数占全行贷款总户近90%,贷款余额占全行贷款总额的89.24%,小企业贷款不良贷款率仅为0.08%。服务促发展。改建商业银行以来,民泰银行业务与效益每年超过50%的增长。目前,民泰银行总资产已达103亿元,平均每户贷款余额为43万元,不良率仅为0.45%,资本充足率为12.66%,已跨入了中资二类商业银行的行列。今年,民泰银行在做优做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同时,还着力提升管理品质,积极导入深圳航空公司的罗盘管理模式,开启了国内银行与航空公司全面合作的先河,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现在,民泰银行已经成为一家以小企业金融为特色并取得良好绩效的商业银行,我觉得他们的许多成功经验在中国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值得我们去研究.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始终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致力于发挥高等院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职能。我校的许多学者长期以来关注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每年都产生一批既有重要学术价值,又有显著的实践意义的科学研究成果。与民泰银行合作成立“民泰金融研究所”,是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除了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外,我们这种银校合作举办研究机构的模式,还可以为高校的社会服务探索一条道路,也是一种产学研相结合的一种尝试。金融行业是一个有着很高技术含量的行业,国际上的一些大型金融机构甚至国内的一些大银行,都有很强大的研究团队来支撑其业务创新和发展。但中小金融机构由于种种原因,往往其研究力量普遍严重不足。与高等院校合作举办研究机构,可以弥补中小金融机构在理论研究方面的不足,研究机构通过聚集高校及其他相关领域专家,为中心金融机构的发展开展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研究,成为中心金融机构的“外脑”,并通过此途径实现产学研的有效结合,使科研成果能够及时得到应用和实践的检验。提高中小金融机构实力 关注中小企业发展金融环境 记者:当前,中国中小企业的金融资源配置与其贡献在一定程度上是有较大反差的。在您看来,造成这种局面的关键原因在哪里?
史建平: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经营范围不断拓宽,整体实力不断壮大。中小企业不仅在工业、饮食服务业等传统产业中牢牢地占据了一席之地,而且涉足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电子信息、高科技等新兴领域,成为这些行业的一支生力军。尽管中小企业的贡献很大,但其发展的金融环境却不理想,对中小企业的金融资源配置与其贡献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从间接融资方式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在金融机构贷款中所占比重偏低。造成现在这种局面,政府﹑银行和企业都有一定关系。 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国家扶持政策一直实行向大企业倾斜,尽管这些年来国家政策有所改变,但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特别是国家现阶段对国有企业实行大规模的优惠政策,而对中小企业仍然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资本和经营规模小,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且科技含量不高,抵御风险能力差,原材料或产品价格的波动易造成经营风险;加上有些中小企业信誉不高,个别中小企业恶意抽逃资金,拖欠账款、空壳经营、悬空银行债权,造成信贷资金流失,严重损害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水平;中小企业自身还存在着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披露观念淡漠等不利因素,这都增加了银行贷款的风险。 国有商业银行在体制上的失衡直接影响银行贷款的发放。集权、集约化的信贷经营管理体制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存在矛盾。现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过度集中,信贷决策链条拉长,一笔新户贷款要到省分行审批,不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急、快的特点,使部分中小企业失去申请贷款的信心,限制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此外,商业银行过分追求贷款安全,信贷人员责、权、利不对称;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信息不透明;中小企业担保难等也是值得注意的现实问题。记者: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资源配置严重不足,限制了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积极作用的发挥,也凸显了中国金融的结构性缺陷。对此,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呢? 史建平:中小企业融资难暴露出中国金融的结构性缺陷,即建立在现存金融工具结构、金融组织结构、金融市场结构基础上的金融制度安排,无法很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必须通过不断完善中小银行的组织架构来构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通过不断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来满足中小企业的各种金融服务需求,通过调整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来建立一套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 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首先需要发展以提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为特色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数量众多,在全国星罗棋布,可以更好地为广大的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规模小、机制灵活、管理层次少﹑自主性强﹑运行成本低,比较适合中小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扎根于基层,能充分利用地方的信息流,低成本地了解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水平,易于克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一金融服务的障碍。与大银行相比,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具有优势。表现在具有地缘优势、人缘优势、独立法人的地位优势,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了解微小的、显得不那么正规的客户的风险状况,即便是这些企业无力提供足够的、合规的抵押物或担保品,也会由于了解和掌握风险状况而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扶持这些企业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也在不断自我表现发展和完善,与中小企业地位对等匹配,分别与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和微小客户谈判,容易沟通,不受歧视,也不需要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而且,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员工土生土长,立足本地,与小业主们遵从同样的乡土文化与习俗,彼此更容易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沟通更直接、更有效。而小企业金融需求又有“额小、期短、量大、面广、快速”的特点,恰恰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是独立法人,链条短、程序少、决策快,在信贷发放上有自主性,只要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符合政策、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增长性,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就能够迅速地发放贷款,支持其发展。所以,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进行中小企业信贷和微小型企业贷款有着技术上的优势. 同时,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还具有市场定位的优势。多数的中小金融机构以“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为己任。支持的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企业经济成分,组建以来,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是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先行者和主力。
记者:您认为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还有哪些值得完善的地方? 史建平:首先,受“先发展,后规范,再完善”指导思想的影响,有些中小金融机构在成立之初就存在着一些缺陷:缺乏科学分析和统一规划,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需求数量没有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在发展的进度安排上、准入条件上没有一个总体规划,发展思路从一开始就有一定的盲目性;中小金融机构与国家的整个商业银行体制改革还没有很好地配合起来。如国有商业银行按照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将在一些地区和领域让出部分市场空间,而中小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却没有相应地联动起来,很多中小金融机构甚至还在复制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并没有发挥自身的优势,开拓自己的优势市场。 其次,有些地区中小金融机构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在目前资产损失准备金(包括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投资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下,资产损失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受到严格的限制,因此,实际资本充足率通常比账面反映的要低。 第三,中小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上的局限使得资产规模小、竞争能力弱、抗风险能力较差,不仅导致其经营风险高,而且阻碍、牵制业务开拓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网点少、营业额低,业务开发成本无法分摊,必然制约其科技水平的改善,同时影响其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的化解,使得中小金融机构竞争力不强,生存困难,市场空间狭小。 第四,有些中小金融机构的地方属性相对较浓,有的是由地方政府控股。在现行体制下,有的地方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等经营活动进行干预,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自主经营权,极易导致经营决策失误,造成资产质量低下。 第五,中小金融机构大多地处基层,吸引人才困难,使得这些金融机构的创新人才严重匮乏。 总之,作为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其自身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是当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效提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要解决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关键的或首要的问题是解决中小金融机构问题,只有建立了一套数量充足、治理完善、经营高效的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再加上国家对中小企业金融的适当倾斜,那么,中国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就会有实质性的改善。